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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发布者]:[发表时间]:18/11/12 15:29:56 [来源]: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第1届工会委员会委员5名,候选人6名。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第1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经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各小组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讨论,并报校工会征求意见后,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参加选举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赞成票数相等时,得反对票少者当选,若仍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进行补选,由学院党政领导小组决定。若进行补选,则不足的名额可在得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同意票、反对票,也可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方方格内划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方方格内划一个“×”;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空格内将另选人填上,并在其姓名方方格内划上一个“○”;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填写选票时,符号准确,笔迹清楚。

、选举设计票人1名,监票人1名。他们由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提名,提交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计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大会选举时,会场设一个投票箱。在大会宣布投票开始后,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成员投票,然后会员按规定的顺序进行投票。

、计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宣布候选人得票情况。

、本选举办法,经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工会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