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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校学生处通知】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19/09/11 18:05:07 [来源]:

【转自校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鼓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立志成才,根据《闽南理工学院校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闽南理工学〔2017〕3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班级在完成本院大二以上年级(含二年级)在校学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测评考核工作基础上,由班级评议小组组织评定,提出推荐名单,报学院初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以上工作日。

2、学生综合测评考核工作依据《闽南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闽南理工学〔2017〕6号)规定执行。

3、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参评校特等奖学金的学生“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请各学院于9月24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材料报送学生处。待学生处对名单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再提交建行卡号(按照模板)和《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5、凡在2018-2019学年中,受过违纪处分未撤销或解除者、学习成绩出现补考或重修者,不得参评校奖学金。

6、请各学院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班级或该学院的评奖资格,并要求辅导员及相关人员作书面检讨。

7、在评定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志远,联系电话:88938188。举报邮箱:mnlgxsc@163.com。

8、各类审批表请从学生工作处网上自行下载:http://www.mnust.cn/xsc/news_info145-9111.html。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