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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评选“十佳”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17/12/01 09:25:00 [来源]:互联网

为了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贯彻我院下发的《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教师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十佳”优秀教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进一步端正教风,示范引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展现学院教师风采。

二、评选条件

1.根据教师工作职责的规定,完成各教师系列的教师职责和工作要求。

2.教师授课,富有深情,因材施教,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好评。

3.教师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高,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成绩比较显著。

4.任课班级上你这门课时学生出勤率高,学生成绩及格率高,学生参与和你任教相关课程的“双创”、技能(学科)竞赛,获奖率高。

5.学年内至少有立项或主持一个校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或指导学生参加省、校大创项目,省级行业技能竞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

6.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出勤率高,促进教研室活动的创新。

7.辅导员除了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外,学生全勤率高,学生考试成绩及格率高,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工活动的多,学生违纪率低,学生不文明行为发生率低,工作中有创新。

三、参评范围与名额分配

与我校签订固定用工合同、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不含临时外聘)7名,政治辅导员2名,机动1名。

四、评选方式:自我报名、民主推荐、院领导研究决定。

五、评选时间:2018年7月间

凡评上的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并在评先评优,工资晋级,职称评聘,科研、教改、“双创”等项目立项时给予倾斜。